我所在的歌舞团规模算小的,才十多个人,由于我会讲汉语,所以团里很看重我,让我兼任报幕员,用英、中、日三种语言进行内容介绍。我父亲现在团里打杂,月薪850泰铢(折合人民币280余元),我的收入自然高些,有6000多泰铢,但我还要购买药品和化妆品以维持美貌。而在泰国,这些东西出奇的贵,事实上我每个月的纯收入也是非常少的。更让人不敢想象的是,干我们这行吃的是“青春饭”和“色相饭”,到30多岁“人老珠黄”,团里就会叫你开路,而除了唱歌跳舞之外,我们什么都干不来,先前的收入只能用来糊口,自然买不起维持美艳的昂贵药品,而一停药,身体就会变形,变得奇形怪状。有的人因不堪其丑而选择了自杀。
而事实上,大部分“人妖”一般也就活个40多岁,生命便宣告终结了。我们歌舞团的老板叫巴猜,他知道我们这个歌舞团在小城排不上号,为了吸引观众必须独出心裁,所以他常常想些新点子,例如让观众给我们拍裸照,与我们单独接触,否则你们也不可能采访到我。别的团都有铁规矩,不准接受观众的私人邀请,更不准披露个人的情况。其实,相对来说,“人妖”表演算是比较高雅比较正规的,色情的成分不多,也不严重。再说,实际上观看者和表演者大都是一样的男人嘛,泰国的法律也承认我们的男人身份。我们每晚演两场,一般表演热情奔放的泰国土风舞和现代迪斯科,这些容易煽动观众的情绪。当然我们也表演典雅的法国宫廷舞和中国古代霓裳舞。别忘了,我们自小都受过良好的形体训练和舞蹈训练,属于很专业的演出。
梦想过上正常生活
别看我们在舞台上飘然若仙、笑容可掬,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辛酸事:这一辈子结婚是不可能的了,即使过正常人的生活都只能是我们的一个梦想。你注意到刚才演出时我身边那位束高髻的“靓妹”了吗?别看他演出时激情四溢,其实他曾两次自杀。他平日喜欢读点书,比我们有文化,时常为自己这种不尴不尬的身份痛苦。他家里也最穷,全家四兄妹,三个男孩子有两个做“人妖”,最小的妹妹在一个色情歌舞团卖笑。
他和我比较要好,他一直劝我尽快与中国的亲人取得联系,申请回到中国。一次被我爸听见,发了脾气,老爸一直不肯接受妈妈再嫁的事实,再说他还犯有命案,家里人都以为我们早野死在外面了。还有,我现在的“人妖”身份,在中国肯定让人接受不了。
最大心愿 回家看看
我希望有一天能回到美丽的祖国看看。我6岁离开中国,至今已有15年了。15年来,我常常在梦中回到童年玩耍的那片沙滩、草地。父亲说过带我去桂林,那儿是闻名天下的风景胜地,我至今都没见过漓江和象山,只能从画片上去感受桂林山水。泰国这儿出版过一本《中国的名胜古迹》,我一见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。父亲也非常想回国,你别看他发火时说决不回去,其实他常常念叨我母亲的小名。有时我半夜里醒来,见他一个人孤零零地对月落泪,我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。可怜的父亲,他到泰国后捡过垃圾、挖过墓坑,还差点被人拉去当“托”。他身上少了一个肾,干不得苦力活,只好捡些轻巧的下贱活干。刚来时,我们讲不来本地话,还常被人欺侮。在离我们这儿大约300公里的地方有一个叫卡里尼的小镇上住着一个老人,是我爸在泰国惟一认识的华人。每年的春节,他们总要聚在一起按中国的传统过节,而我是走不开的,老板很少给我们放假,他必须趁我们年轻貌美时从我们身上尽可能多地榨取每一点利润。当然,我们自己也必须争取时间挣养老金,否则等30来岁被抛弃时,生活就没有着落了。
(据《解放日报》)
插图来自网络,与本文无关。转载自《东南亚纵横》,2000(06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